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江苏龙蟠律师事务所
      江苏龙蟠律师事务所是一个实战经验丰富、适应不同层次法律服务需求、充分利用法律最大限度地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律师事务所。在李华东、陆朝新主任及徐凯等律师团员的耕耘下,服务过房地产企业、建筑公司、股份公司、政府机构、银行、保险公司、证券公司、外商投资企业及各类大中型工商企业,所涉行业包括房地产、商业金融、证券、交通、航空、外贸等, 办理过多起重大、疑难的刑事、民事、经济、涉外、执行、行政案件,并成功操作过多起股份制公司设立、企业改制、资产并购、重组、“三资”企业资本运作等非诉讼业务。本所亦与香港、美国、英国、日本、加拿大、法国等地的律师事务所建立起长久有效的合作关系。由资深律师分别负责建筑房地产、企(商)业公司、金融证券、国内外贸易、国际投融资、海商海事、知识产权及传统的合同业务。  
      李华东主任,1993年毕业于中南政法学院经济法系。1996年通过了司法部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举办的全国统一考试,获得证券执业资格。多年来为省内外多家建筑房地产企业、国内外贸易公司、金融单位、外资公司、证券期货行业提供法律服务,挽回损失数亿元。多次接受新华网专访,且多个经办案件被中国法院网、中国民商网、北大法律经济网引用为经典案例。被江苏省司法厅、南京市司法局评选为省直优秀律师、南京市2005-2007年度十佳青年律师。
     陆朝新执行主任 江苏省律师协会省直分会公司法委员会委员  纪律委员会委员,1993毕业于中南政法学院国际经济法专业,1999年在澳大利亚悉尼大学学习澳大利亚公司法、海关法、商法等,2000年在法国法中贸易促进协会学习欧盟公司法、金融法、商法,2001年至2003年在南京大学法学院法律硕士;曾在《国际贸易》、《对外贸易实务》、《国际贸易译丛》、《开放日报》、《深圳特区报》、《江苏法制报》、《湖北经济报》等杂志上发表论文和译文二十余篇;2002年度被江苏省律师协会评为省直优秀律师;1997年获得外经贸部和中央电视台举办的全国法律知识竞赛决赛二等奖。
     徐凯律师毕业于南京大学,从事过外资、民营、股份公司、私营企业等十余年的技术、管理、采购、物流、法务等经理或副总岗位工作,熟悉建筑企业运作和法务工作,熟悉建筑行业管理、采购、物流流程、现代采购供应链管理知识、贸易法律法规知识;熟悉合同法、公司法、建筑法等。接受过PHILIPS生产、技术、材料MRP、仓储采购与库存控制管理管理、ISO9000/14000 、TS16949、物流培训、销售培训、采购培训,能够将自己的法律知识与企业运营很好地融合。
      略列服务单位如下:江苏汇鸿国际集团、江苏舜天国际集团、天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、南京富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、江苏中淮建设集团有限公司、南京金埔园林股份有限公司、连云港锦屏机电公司股权转让、恒丰银行、连云港商业银行、中国银行江苏省分行、中国进出口银行南京分行、江苏省医药保健品进出口集团公司、金陵石化塑料厂/南京金陵塑胶化工有限公司、国家级开发区—泰州医药城首期21亿元银团贷款提供全程法律服务、江苏建威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和中化集团合作开发建康路251号项目纠纷案提供法律服务、浦口新城道路建设首期4.89亿融资业务提供法律服务、2006年南京海关查获的最大奢侈品走私案等建筑企业、省级集团、金融单位等提供法律服务。
提供:
1)国内民商事包括房地产法、公司法、合同法、金融法等服务;  
2)外贸、外资、外经、海商海事等业务的诉讼和非诉讼服务;
3)企业常年法律顾问或项目法律顾问法律服务。
 
法律服务计划书
一、日常服务
1、对顾问单位有关业务上涉及的法律问题提供法律咨询。 
2、对顾问单位草拟的法律文书进行审查,帮助顾问单位制定、修改内部的规章制度。
3、为顾问单位草拟和修改经济合同,提供参考意见。
4、为顾问单位草拟和修改劳动合同,帮助调整劳资关系。
5、协助顾问单位管理经济合同,监督跟进合同的履行。
6、为顾问单位生产经营和管理中的决策事项进行法律上的可行性分析,并提供可行性报告。
7、为顾问单位的商标权、专利权 、著作权、商业秘密和专有经营权的保护提供法律建议,并协助顾问单位制定保密制度和保密协议。
8、根据顾问单位的需要,列席重大会议,现场提供法律咨询。
9、根据顾问单位的需要,以法律顾问的名义对外签发律师函。
10、根据顾问单位的需要,对员工进行法律培训。
11、根据顾问单位的需要,提前介入公司各项投资活动,并提供相关法律服务。
12、根据顾问单位提供的财务资料,对公司债权进行分析,对不良资产提出相应的处理方案。
13、参与顾问单位的重大经济项目谈判,并提供法律意见。
14、不定期向顾问单位介绍宣传国家和地方新颁布的有关法律法规。
15、协助顾问单位设立法律室,并对其日常工作进行指导 
二、非诉讼法律事务
应顾问单位要求,可办理以下非诉法律事务:
1、为顾问单位进行相关企业资信调查,并出具调查报告。
2、为顾问单位的法律行为和法律事实出具律师见证书。
3、为顾问单位的企业设立、股权转让、增资减资、招标投标、合并分立、清算注销、资产重组、改制上市等全面提供法律服务。
4、代理顾问单位办理各类公证。
5、代理顾问单位办理工商、税务、海关、房管、商标、专利等登记、注册、转让和报批手续。
6、代理顾问单位办理信贷、抵押贷款、商业贷款、专案融资、融资租赁及其它筹资事宜的法律事务。
7、代理顾问单位办理房地产开发、土地征用拆迁补偿、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、一、二手楼宇买卖、楼宇按揭、租赁抵押、产权登记过户等房地产业务涉及的有关手续。
8、代理顾问单位办理进出口贸易、保险信托、海商海事、海外投资、国际运输、技术转让中涉及的法律事务。
9、办理顾问单位委托的其他非诉讼法律事务。 
三、诉讼法律事务
1、接受顾问单位委托,代理顾问单位进行民事、商事纠纷的调解、和解。
2、接受顾问单位委托,代理顾问单位进行民事、刑事、商事和行政案件的诉讼。
3、接受顾问单位委托,代理顾问单位进行商事、劳动和涉外案件的仲裁。
四、服务的方式
担任贵司的法律顾问后,负责组织贵司所有的法律事务的处理,组织有专长、有经验的执业律师办理,可以预约上门服务,也可以电话、传真、电子邮件解答问题提供服务。在担任贵司的常年法律顾问期间,我所将为贵司设立专门的档案,记录在此期间我所为贵司的处理法律事务内容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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